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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法規詳細資料

欄位名稱 資料
法規名稱 非傳統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
法規細節 1. 於臺灣境內無食用歷史(經驗) 者;或有食用歷史,惟尚未攝取至一定經驗程度者,如僅有某特定區域或族群之消費者食用經驗。 2. 傳統性食品原料經由非傳統方式培育、繁殖程序或新穎之食品加工製程,而導致食品的組成或結構改變者(不包含已訂定規範之食品,如基因改造食品或輻射照射處理食品)。
相關連結 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includes/GetFile.ashx?id=24158&chk=e7e1fc75-a9b0-4e55-8c79-2ea84b2241de&mid=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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